| 浅论安全用药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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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与人的健康、生命息息相关。为了有效地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误用药物,危及生命健康,消除安全用药隐患。[1]
关键词: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用药
安全用药问题涉及到诸多方面,例如:消费者自我保健意识低,假劣药物的流通使用,药物缺乏疗效,药物的滥用和误用,药物配伍禁忌等方面。[2]那么药品的安全性就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下面,笔者主要从药品分类管理现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来浅析安全用药问题。 1药品分类管理发展进程 世界上最早实行OTC的国家是美国。美国工会于1951年通过一项修正案,规定了处方药与OTC的分类标准,创建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凡是处方药,都必须由生产厂家在药品标签上印上“RX Only”字样,同时也方便对处方药加强管理。[3]相对于非处方药,管理则较为宽松。2000年1月1日,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行,到了2005年年底,药品分类更加规范。全部药店销售的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药品分类管理意义重大,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监督管理深化改革的一件大事,对促进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保障人们用药安全有效,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药疗意识。合理利用医疗卫生与药品资源,将产生重要意义。[4] 2对处方药监管尚未到位,尤其是抗生素用药执行不到位,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存在隐患 药品分类管理的核心在于加强处方药的管理,处方药是否凭医生处方销售是衡量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志。抗生素凭处方销售不到位,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性,而老百姓也几乎视抗生素为“万能药”,不管什么疾病症状,就连小小的普通感冒也会用上抗生素而安心,症状严重一些的疾病更是联合使用抗生素,正是如此的滥用抗生素,使越来越多的细菌产生耐药性,因此产生了不可预知的严重后果就可想而知了。虽然,国家规定从2004年7月1日开始,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必须凭处方销售,但是有些药店在利益的驱动下违规销售处方药,抗生素的应用前程令人十分担忧。仅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将处方药按规定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难。 3执业医师的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无法真正承担起指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的作用 我国执业药师近年来人数虽有大幅度增加,但整体数量依然很少。目前,执业药师考试内容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四门课程,通过考试的执业药师在日常执业中面对消费者还是心有余悸,难以结合病人的实际情况综合给予恰当的用药指导和健康咨询,多数仍不能胜任其职位。大部分执业药师不在药品零售企业第一线服务,未能真正承担起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的作用,影响了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施。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标签管理略显不足,还欠规范,有时会误导消费者,导致用药的不安全性 我国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管理不是很规范,对处方药的标签、包装并未要求印有显著的处方药标识,反之,对于非处方药,都要求生产厂商在其标签、包装上印有显著的非处方药标识,即“OTC”样标识。药店实行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必须做到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摆放。以往,很多药店对进行药品分类摆放不以为然,现则以“OTC”标识为分类标准,有标识的摆放在非处方药一类,无标识的则统一摆放在处方药一类。然而,目前有许多药店面向消费者促销的药品当中,其中不泛为处方药。但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误导,认为药店促销的一定是非处方药,这是导致人民群众用药不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家实行药品分类管理是要加强处方药的管理,处方药必须要严格凭处方销售。 药品分类管理是保障人民健康用药安全合理的最基本要求,随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SFDA加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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